按照《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省政府部门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2019〕-8)要求,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节能审查(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和“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委托下放至正定片区、大兴机场片区;“节能审查(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和“公路收费标准审核”委托下放至曹妃甸片区。请相关单位咨询当地有关部门办理业务。
特此公告。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