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4-04-10 13:53:13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冀工信企业函〔2022〕611号)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完成了2024年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部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更名审查工作。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河北显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1208家企业为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二、确认沧州通合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更名,保留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不变。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认定的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企业认定有效期满当年需复核申报(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加复核,自动保留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未申报或复核不合格的企业,自动取消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取消称号的企业若达到认定条件后,可重新申报。
  四、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要认真统筹推进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进一步扩大创新型中小企业群体,夯实梯度培育基础,以“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为标准,精准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树立“专精特新”企业品牌,整合社会优质资源,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高效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推动企业专注细分领域提升专业化能力,争创“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要积极宣传推广典型企业发展经验,讲好创新发展故事、企业家故事,鼓励和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附件: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