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兑现2018-2019年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奖励补助经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0 10:39:16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兑现2018-2019年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奖励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6号)和省科技厅《关于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省科技厅委托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组织专家组,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在“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登记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合同或协议进行了审核。根据“对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管理单位,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20%、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政策规定,对符合审核标准的14家提供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的管理单位,给予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奖励补助经费(具体奖励补助单位及补助经费金额见附件)。

  经省级财政预算批复,现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奖励补助经费正式下达你们。“省本级”补助经费,由省财政直接拨付。“转移支付”的补助经费,通过所在地财政拨付。

  根据省政府〔2015〕16号文件的规定,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奖励补助经费可用于开放共享服务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仪器管理和实验操作人员培训及相关费用支出。请仪器管理单位做好经费落实和规范使用工作。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河北省2018-2019年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服务奖励补助单位及经费明细表

 

序号

仪器管理单位名称

服务合同或协议(个)

合同金额(元)

奖补金额(万元)

拨付方式

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

2

5058496

80

省本级

2

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

11

3801000

76.02

省本级

3

河北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1

950000

19

省本级

4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

21

474788`

9.49

省本级

5

河北科技大学

3

90000

1.8

省本级

6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粮油作物研究所

6

73950

1.48

省本级

7

河北大学

3

20400

0.4

省本级

8

河钢集团钢研总院

2

11000

0.22

省本级

9

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

641500

12.83

转移支付

10

石家庄润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6

168345

3.43

转移支付

11

河北征宇制药有限公司

3

142500

2.85

转移支付

12

英利集团有限公司

5

62180

1.2

转移支付

13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

60249

1.2

转移支付

14

同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44586

0.89

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