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人/组织)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02 11:25:36

冀科奖字〔2019〕13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

候选项目(人/组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日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为了切实做好我省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特向全省各单位征集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人/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大奖

  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的论文必须发表3年以上(2016年12月31日之前);提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必须应用3年以上(2016年12月31日之前)。

  曾被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但未获奖的项目,须暂停1年。曾荣获2018年度或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提名对象须是与中国公民或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传授先进技术、培养科技人才,对推动中国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二、相关要求

  我省将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版)的规定,择优提名。

  1.材料要求

  凡欲通过河北省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的项目,请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提供一份2000字左右的项目介绍材料,内容应包括:候选项目名称,奖种,曾获奖励情况,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属学科领域,立项背景,发明、发现或创新点,引用及推广应用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学科及行业的推动作用等。

  凡欲通过河北省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合作奖的人/组织,请由主要合作单位提供一份2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内容应包括:候选人/组织基本情况(包括中英文姓名、国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任职、社会团体兼职等基本情况),候选人/组织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的学术影响和地位简介,候选人/组织的主要贡献(简述自何时开始与我国开展合作,在合作研究开发、解决相关行业和领域技术难题等方面中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对我国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发展所起到的重要推动作用,以及所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向我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所做的重要贡献;在推动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中所做出的重要贡献)等。

  2.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人/组织)的遴选和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介绍材料由第一完成单位或主要合作单位盖章后寄送省科技厅,同时发邮件至hbsjlb@163.com。文件名称保存为:奖种-项目名称(人/组织)-第一完成单位(主要合作单位)-联系人-手机号。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17:00。

  联系人:仲永安,潘艳蕾

  电话:0311-85819220,85816252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222室

  邮编:050021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