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贷款 最高可贷500万元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3 09:21:48
日前,2020年度第一批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开始申报。贷款期限1-3年,单户无担保或无增信措施的信用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偿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发生的贷款损失,鼓励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放贷力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只需办理知识产权质押就可以获得银行贷款,大幅降低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抵押门槛。
贷款企业需满足已在本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55%;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经市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及正在承担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年销售收入在4亿元以下;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持续经营时间在1年(含)以上且保持盈利,企业业主在本行业持续经营3年(含)以上,符合银行行业(绿色)信贷政策关于小企业的规定。
贷款项目需满足拥有申报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完成研究开发,具备产业化生产的基本条件;总投入的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