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空间飞行器机构重点实验室2023年对外开放基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6 14:15:48

 一、概述

上海市空间飞行器机构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上海宇航系统工程研究所,于2009年由上海市科委批准建设。

实验室根据空间飞行器研制的紧迫任务,适应空间飞行器机构学科发展的趋势,着力于加强机构专业基础理论研究,开展与其它学科交叉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每年发布开放基金,对意义重大且有创新思想和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予以支持,以促进科技合作、学术思想和人才的交流。

  二、资助方向

实验室2023年度对外开放基金设立7个资助方向(指南详情见附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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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的研究经验或在该指南领域具有先进的实力,课题申请者一般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申报项目必须满足基金指南条目所列各项内容,严格按照《申请书》格式申报。

【3】课题完成期限为1年,课题研究执行时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资助经费为20万元-30万元,实行一次核定,分批划拨。

  四、申请受理

【1】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2023年12月01日。

【2】申请人根据指南填写申请书,提交电子版文件,包括:签字盖章(盖单位公章)PDF扫描版和WORD版本。电子文件命名方式:单位名称-申请人及联系电话-课题名称;注意申请材料不得有涉密内容,须符合有关保密制度规定。

  五、评审要求

【1】评审分为书面审查和会议评审,书面审查时间为2023年12月02日-08日。通过书面审查的项目,将发送会议评审通知至申请人员。

【2】会议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后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计划获得资助的项目,并以合同签订的形式最终确认。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课题验收及管理

【1】实验室按研究计划对课题实施阶段检查,对不执行研究计划的,有权终止资助。且申请人再次申请时,实验室将不予考虑。

【2】开放基金资助者,需在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向本实验室提交技术总结报告和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

【3】利用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获得的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和研究者及其所在单位共享,相关成果须标注本实验室资助。

  七、联系方式

申请人请与指南联系人对接指标要求,符合条件申报的,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24239099

邮箱:wahsh2011@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38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