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对符合条件企业贴息资金实行“先拨后结”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29 15:58:48

  (记者李丽钧 通讯员何菲 安斐)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让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尽早享受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积极采取“先拨后结”的方式,对符合贴息条件的企业先行垫付部分贴息资金3623.1万元,剩余部分再按季度及时足额拨付相关企业,为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持。

  疫情发生后,省财政厅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基础上,财政部门将按其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为了让企业早日享受政策红利,省财政厅专门研究制定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审核方案》,细化明确5项具体审核内容和4类重点关注事项,并对审核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坚持急用为要、效率为先,主动下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政策内容、知晓申报流程。与人民银行石家庄市中心支行联合成立审核工作组,连续奋战20余天对全省81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申报的213笔财政贴息贷款进行审核,并针对审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专门委派工作人员到企业开展现场核查。截至6月28日,初步确定76家符合贴息条件企业,共涉及贷款总额59.92亿元,预计贴息73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