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 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8 15:32:48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强化先进企业标准的引领作用,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助推我省加快迈入“质量时代”,现将2021年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围绕全省重大部署和中心任务,立足我省实际,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先进企业标准引领产业发展,打造河北产品和服务品牌。按照“需求导向、自愿参加、创新驱动、市场主体、规范引导、公开公平”的原则,2021年在全省范围内评选30家企业标准“领跑者”。

二、重点领域

聚焦钢铁、高端装备、信息智能、新材料等我省12大主导产业和18个重点产业链,围绕乡村振兴、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成长等重大决策部署,参照总局2021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结合各市局推荐情况,统筹考虑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消费者关注程度、标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效果、企业产品差别化程度等方面,确定《2021年度河北省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在河北省内注册的企业。

2.申报的标准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编写要求的企业标准,技术指标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3.企业标准已经在企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并实施6个月以上。

4.企业标准所涉及的具体产品应为量产的定型产品,所涉及的服务应为广泛提供的服务。

5.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和生产工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6.企业标准实施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好。

7.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8.已获国家或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的企业不再申报。

(二)市局推荐

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局要结合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在申报领域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开展征集。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严格遴选,推荐不超过10项企业标准参评。

(三)材料报送

各市局将初选合格的参评企业标准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汇总后,于9月15日前报送省局,电子版发邮箱。报送材料包括:

1.市局推荐公函(盖章)。

2.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推荐汇总表(附件2)。

3.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表(附件3)。

4.企业自评报告(附件4)。

5.企业标准文本。

6.企业获奖相关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

7.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评价发布

省局委托标准化研究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价。针对重点领域的不同产品,由标准化研究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研究确定相关技术指标,编制评价细则,形成《2021年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方案》。专家组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结合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平台相关数据分析,给予评价结论。

根据专家组给出的评审结论,经省局研究决定2021年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并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发布。

联系人:高宇   67565177

邮  箱:bzcxglc@163.com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创新管理处

 

附件:1.2021年河北省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

   2.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推荐汇总表

   3.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表

   4.企业自评报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