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批科技创新券兑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0 14:50:35

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批科技创新券兑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冀科计〔2016〕22号)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实施京津冀科技创新券工作的通知》(冀科资函〔2019〕11号)精神和创新券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第二批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付范围

  1.符合《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冀科计〔2016〕22号)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实施京津冀科技创新券工作的通知》(冀科资函〔2019〕11号)要求的创新活动。

  2.截止2019年11月25日前在“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工作平台”提交的创新券兑付申请。

  二、工作流程

  (一)创新服务提供机构、企业、团队提交兑付材料

  1.兑付材料。《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创新服务合同;企业项目自付资金银行往来凭证及发票;创新服务结果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承诺书(格式附后,已经上传的无需重新提交)等。

  2.有关要求。创新服务提供机构要确保创新活动真实、符合创新券支持范围;技术服务资料完整,符合行业技术规范;服务收费合理。

  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对创新券兑付申请材料、收费定价和收费计算过程进行核查。

  3.上述材料应于2019年11月25日前在创新券工作平台上提交。原件自存备查。

  (二)审核发放机构审核兑付材料

  按照《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以及有关规定,对兑付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除对兑付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一致性审核外,还需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发票、专利转让情况在有关网站上进行查询验证。

  通过审核的兑付申请,创新券工作平台将自动标注为“审核发放机构审核通过”。各审核发放机构于2019年12月2日前提交《2019年河北省第二批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纸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审核兑付机构组织兑付评审

  审核兑付机构制订评审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合规性、完整性审核兑付材料抽检率不低于15%,必要时可扩大抽取比例。

  审核兑付机构依据评审结果形成《河北省科技创新券拟兑付清单》,于2019年12月15日前报科技厅。

  (四)创新券工作平台做好支撑服务

  完善平台相关功能,配合各工作机构、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三、其他

  1.省科技厅将拟兑付清单在科技厅网站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创新券兑付批复文件,河北省科技投资中心兑付。

  2.各单位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不认真履职甚至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

  3.联系方式

  电话:创新券工作平台  18531123992

     省科技投资中心  0311-85092679

  地址:石家庄东风路159号

  邮箱:CXQ_HB@ALIYUN.COM

  附件:1.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结果证明材料说明.docx

     2.承诺书(模版).docx

     3.2019年河北省第二批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汇总表.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1月20日